按照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社保局印发《天津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(津人社局发[2013]11号)要求,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期
2017年9 月8 日— 9 月18日(7个工作日)。
二、受理地点及电话
地 点:中共天津市交通(集团)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
通讯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
邮 编:300110
电 话:24215125
三、公示要求
1.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(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)。
2.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,真实、具体,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3.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
中共天津市交通(集团)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
2017年9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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